(溫哥華三日加新社電)警方稱,由美國偷運槍械到加拿大的犯罪活動,不僅是佔大多數的犯罪組織,還有些是賺取個人的外快。
從加拿大邊境往南開車十分鐘,即抵達美國華盛頓州小鎮Custer。在當地的運動愛好者俱樂部,槍迷們正觀看收藏家布倫南(Mike Brennan)打算交換或出售的許多槍械。
在之前的某個場合,布倫南賣給羅斯(David Jonathan Ross)一柄手槍。但布倫南憑直覺感到該宗買賣有些不對勁,於是報告了美國有關當局。
2007年2月10日,皇家騎警邊境整合小組在溫哥華附近的和平門邊境關卡截住了55歲的羅斯,並從他車上搜出4枝非法手槍。羅斯在加拿大有偷竊及販毒的犯罪紀錄。
卑詩最高法院判處羅斯偷運槍械的罪名成立,入獄5年。該案突顯了兩點,一是加美的偷運槍械嚴重,另一是促成了加美當局對抗槍械走私的合作。
當局表示,偷來的槍械佔走私到加拿大的小部分,但來自合法渠道,特別是槍展或私人出售的槍械仍是主要問題。
有些偷運槍械活動屬有組織策劃的,有些則是小規模的個人活動,他們通常利用車子偷運小量槍械,希望蒙混過關,賺取外快。
卑詩皇家騎警邊境整合小組稱,許多小規模的偷運活動,都是事先獲得買賣合同,然後按數偷運過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