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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5月6日 星期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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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政府前秘書余文因馬英九特別費案被判刑一年,未獲緩刑定讞,最高法院法官確認余文另涉偽造文書及準瀆職犯行。 (資料圖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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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秘書未獲緩刑惹同情 最高院:余文另涉偽文須偵訊 2008年5月6日

【明報專訊】馬英九的秘書余文被判刑一年,未獲緩刑定讞,輿情同情聲浪高漲,法務部更與高院承審法官周盈文隔空打筆仗。最高法院承審法官昨日指出,外界未詳研判決書,多有誤會,事實上余文另涉有偽造文書及準瀆職犯行,檢察官漏未提起公訴,應由檢察官另行分案偵處。

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則表示,待案卷發回地檢署後,再研究法律適用的問題。檢方的堅持,上周五透過法務部公開發表說明,形成了法務部為了具體個案的審判,與高院法官大打對台的罕見現象。

最高法院承審法官說,上述檢察官漏未起訴,應另行分案偵處部分,是高院判決書中所認定,檢察官上訴最高法院時隻字未提,並未予指摘爭執,自是認同該項認定,如今案已定讞,自應依法另行分案偵處。

為此,高院承審法官周盈文特地於上周一公開撰文「那夜,我睡不?!」引述高院判決書,說明余文另有「以他人發票5張核銷市長單據特別費,涉及偽造文書及準瀆職罪等犯行,檢察官漏未提起公訴……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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