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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5月6日 星期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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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灣仔街頭掌摑藝人湯盈盈(圖)的男子陳文俊,昨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(資料圖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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掌摑湯盈盈男子判服務令
官斥可恥懦夫所為
2008年5月6日

【明報專訊】藝人湯盈盈早前在灣仔街頭遭掌摑,自稱收取2000元後掌摑湯的無業男子,昨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裁判官直斥被告為利益掌摑他人是愚蠢、可恥的懦夫所為,但鑑於他認罪及有悔意,也沒有暴力案底,感化官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均給正面評價,故不判監,但提醒被告一旦違反服務令便必定入獄。

為2000元犯案

辯方早前求情指出,被告陳文俊(33歲)案發時失業,為補家計而接受自稱「石仔」的男子給予的2000元利誘,以「教訓」湯盈盈。

法官相信他因家庭經濟困難而犯案,現既有正當工作,再犯機會甚微,但強調無論事主是誰,法庭不會接受及容忍任何人在香港街頭作出這等暴行。

案情指出,今年1月20日中午,被告在灣仔春園街突然掌摑正在逛街的湯盈盈,茼o「唔好咁八啦!」;湯的男助手見狀追截被告,在太原街與被告糾纏間遭抓傷左手。

現職送貨員的被告,早前承認普通襲擊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兩項罪名。

【案件編號﹕ESCC366/08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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