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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4月15日 星期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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央行規劃台灣地區兌換人民幣辦法出爐,為控制風險,初期將開放人民幣單向兌新台幣,未用完的台幣須憑水單才能換回人民幣。圖為金門地區人民幣兌換情形。(中國時報資料照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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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幣兌台幣 不限對象
若剩餘額 初期須憑水單兌換
2008年4月15日

據《中國時報》報道:台灣本島辦理人民幣兌換,央行具體措施出爐,適用對象不限大陸觀光客,擴及外籍旅客、台商與本島居民。但為調控風險,第一階段只開放金融機構單向買入人民幣,沒用完的新台幣,須憑原水單才能兌回人民幣。

財經官員解釋,假設民眾手邊有10萬人民幣,可拿10萬人民幣向金融機構兌換新台幣,「手邊有多少人民幣,就可兌換多少新台幣,沒金額限制」;然而,民眾如果想把新台幣再兌換成人民幣,必須憑原來的水單,「當初賣給銀行多少人民幣,現在最多只能兌換回多少」。

財金官員表示,基於便民考量,央行建議人民幣兌換,適用對象不限大陸觀光客,只要手邊有人民幣,就可以跟金融機構兌換新台幣,只不過,為調控風險,必須憑水單才能把新台幣再兌回人民幣。

至於貨幣兌換的種類,只限新台幣跟人民幣,亦即,不能拿人民幣現鈔在台灣換美元、歐元或日圓等其他外國貨幣。

央行表示,民眾赴大陸觀光在去年達400多萬人次,對於人民幣需求較多,在人民幣來源無法確定充分供應之前,初期僅開放金融機構單向買入人民幣,惟未用完的新台幣,可憑原水單再行兌回人民幣。

央行表示,人民幣在台兌換,將採兩階段開放,初期為允許金融機構單向買入人民幣,而且憑水單再行賣出人民幣,至於第二階段,須跟中國談妥人民幣拋補問題,確定人民幣現鈔來源無虞後,再開放金融機構雙向買賣人民幣。

央行表示,所謂雙向買賣,意旨就像外幣兌換一樣,沒有金額限制,也不需要憑水單才能兌換,只有每人每年結匯額度最高500萬美元的限制。

新政府上任後將在7月開放陸客來台、包機直航,並配合開放本島可兌換人民幣。14日立院財政委員會,國民黨立委盧秀燕希望金管會與央行研議,在不必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情況下,有限度開放本島可兌換人民幣。金管會主委胡勝正表示,金管會在技術上會配合新政府的政策。

不過,不論第一或第二階段,央行強調,都必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8條後,才能正式在台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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